• 通知公告



   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合影照片归档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者:档案馆  发布时间:2023-05-11  




    各学院:

    毕业生合影照片是学校声像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记录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生动材料,也是联系学校和校友情感的重要精神纽带。为做好2023届毕业生合影照片的归档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7号)相关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归档范围

    1.2023届本、专科毕业生以班为单位的毕业生合影照片。

    2.2023届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的毕业生合影照片。

    3.2023年以前未归档的毕业生合影照片,特别是学校建校早期的毕业生合影照片。

    二、归档要求

    1.毕业生合影照片归档包括三个部分:纸质照片;纸质照片对应的电子照片;照片文字说明及其电子稿。

    2.毕业生合影照片应冲洗出相应的纸质照片,根据照片档案册的实际规格,纸质照片尺寸不宜超过30CM*15CM

    3.电子照片为jpg格式,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裁剪和压缩;电子照片应以“浙江师范大学XX学院2023XX专业XX班毕业合影”方式命名;电子照片须与归档的纸质照片内容完全一致。

    4.归档的毕业生合影照片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(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);文字说明的纸质稿附在纸质照片背面一并塑封;文字说明的电子稿随同纸质照片与电子照片一并移交归档。

    三、归档时间

    2023616日前。

    四、档案移交

    以学院为单位填写《毕业生合影照片移交清单》(附件2),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,单位盖章、移交人签名后,与纸质照片、电子照片及照片文字说明电子版一同移交到学校档案馆(图文信息中心604室)。

    联 系 人:易老师

    联系电话:82297728/697728

      

    附件:附件1  毕业生合影照片文字说明模板.docx

           附件2  毕业生合影照片移交清单.docx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浙江师范大学档案馆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5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