档案馆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,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事业机构,学校授权其承担的主要职责是:
一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法制意识。
二、负责规划全校档案工作,完善和制定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督促、检查和指导校内各单位的档案工作。
三、负责全校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,对学校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。
四、严格实行部门立卷、归档制度,指导、检查、协助各部门做好预立卷和归档工作。
五、负责全校各种档案(人事档案除外)及校史资料征集、接收、分类、编目、鉴定、统计等工作。
六、做好“防火、防水、防盗、防虫、防光、防尘、防有害气体及温湿度控制”等档案实体的保护和管理工作,维护和确保档案的完整、准确、系统和安全。
七、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,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,积极探索和开展电子文件归档工作。
八、编制检索工具,设立专门阅览室,按照规定开放档案,负责馆藏档案资源的查询、借阅和利用。
九、开展档案史料的调查、采访、编研,多途径、多形式地开发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。
十、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。
十一、负责校史博物馆的接待、更新与维护工作。
十二、承担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